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2010.11.18 聯合國世界遺產與台灣

聯合國世界遺產可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台灣雖然有自然、文化遺產,不過台灣沒有被其他絕大多數國家當成「國家」對待,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沒有資格提出世界遺產提名表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這兩個機構就沒有立場審核、認定台灣的任何自然、文化遺產。

注:截至2009年為止,亞洲的198處世界遺產中,有40處位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